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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XK58防爆控制箱適用范圍
1. 1區(qū)、2區(qū)危險場所,21區(qū)、22區(qū)危險場所;
2. ⅡA、ⅡB、ⅡC爆炸性環(huán)境,可燃性粉塵環(huán)境;
3. 戶內、戶外(IP65、IP66);
4. 溫度組別:T1~T6。
BXK58防爆控制箱產品特點
1. 外殼采用高強度無銅鋁一次性壓鑄成型,結構緊湊合理, 強度好,防爆性能優(yōu)良;表面經高速拋丸清理后高壓靜電噴涂,塑粉附著力強,具有良好的防腐性能,外表整
潔,美觀大方;
2. 增安型外殼,模塊結構可根據用戶需要,隨意組裝,內裝防爆指示燈、電流表、電壓表、按鈕及轉換開關等;
3. 隔爆型外殼,內裝指示燈、電流表、電壓表、按鈕、轉換開關、繼電器等;
4. 內裝元件可根據用戶要求進行排列、生產;
5. 鋼管或電纜布線。
訂貨須知
1. 本系列產品訂貨時用戶須提供具體的電氣原理圖或接線圖,我公司將根據用戶要求來選擇相應規(guī)格的殼體,出具相應的技術方案,供用戶確認后生產;
2. 訂貨時請注明詳細型號,規(guī)格,防爆標志及數量等;
3. 本系列產品戶外使用時均須加裝防雨罩,以保證其優(yōu)良的防護性能;
4. 內裝元件品牌若與我公司規(guī)格不*時,訂貨時須注明;
5. 本系列產品內裝元件在滿足防爆標準要求時也可用戶提供。
BXK58系列防爆控制箱
1 范圍
本企業(yè)標準規(guī)定了BXK58系列防爆控制箱(以下簡稱控制箱)的產品分類、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(guī)則、標志、包裝、運輸及貯存等要求。
本企業(yè)標準適用于控制箱的設計、制造與檢驗。
控制箱主要適用于爆炸性氣體環(huán)境中1區(qū)或2區(qū)危險區(qū)域,為ⅡB級或ⅡC級, T4組及以下場所,在交流50Hz,額定電壓至380V,分支回路額定電流至100A的電路中作為控制電源不頻繁接通與分斷之用,且具有過載、短路保護功能。
2 規(guī)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*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版本適用于本文件。
GB3836.1-2010 爆炸性氣體環(huán)境用電氣設備 第1部分:通用要求
GB3836.2-2010 爆炸性氣體環(huán)境用電氣設備 第2部分:隔爆型“d"
GB4208-2008 外殼防護等級(IP代碼)
GB/T13384-2008 機電產品包裝通用技術條件
GB14048.1-2006 低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第1部分: 總則
GB14048.2 -2008低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第2部分: 斷路器
3 產品分類
3.1 控制箱分類
a)控制箱按性能可分為:帶漏電保護和不帶漏電保護。
b)控制箱按支路數可分為:2、3、4、5、6回路。
3.2 型號含義
B X K 58—□ / □ □ □ □
總開關電流
K:總開關
T:特殊要求(按用戶要求制造)
支路電流
支路數
設計序號
控制
動力箱
防爆
3.3 基本參數
3.3.1 控制箱的基本參數應符合表1的規(guī)定。
Q/YA15-2010
表1 基本參數
型 號 支路數 主回路額定電壓(V) 支路額定電流(A) 防護等級 防爆標志
BXK58-□ 2、3、4、5、6 AC380 100、63 IP54 ExdeⅡBT4
ExdeⅡCT4
3.3.2 額定工作制
a)八小時工作制;
b)不間斷工作制;
c)短時工作制;
d)斷續(xù)周期工作制。
4 要求
4.1 控制箱應符合本企業(yè)標準的要求,并按照規(guī)定的程序由國家認可的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部門審查合格的圖樣和企業(yè)標準進行制造,并應在取得檢驗部門發(fā)放的“防爆合格證"后,方可生產。
4.2 正常工作條件
符合本企業(yè)標準的動力箱,應在下列條件下能夠可靠工作:
a) 安裝地點的海拔不超過2000m;
b) 周圍空氣溫度為-20℃~+40℃,且24h內的平均溫度值不超過+35℃;
c) 安裝地點的zui高溫度為+40℃時,空氣相對濕度不超過50%;在較低的溫度下允許有較高的相對濕度;
d) 在Ⅱ類含有爆炸性氣體環(huán)境場所;
e) 在無顯著搖動和沖擊、振動的地方;
f) 在無破壞金屬和絕緣的腐蝕性氣體或蒸氣的地方;
g) 在能防止雨雪及滴水侵襲的地方;
h) 污染等級為3級;
i) 安裝類別:Ⅱ、Ⅲ類。
4.3 結構要求
4.3.1 控制箱的操作手柄必須操作靈活,動作可靠,并應有清晰的“分"“合"標志。
4.3.2 控制箱絕緣材料組別為Ⅱ組的電氣間隙不小于6㎜,爬電距離不小10㎜。
4.3.3 控制箱外殼材質宜采用含鎂量不大于6%(質量比)的鑄造鋁合金或鋼板焊接制造。
4.3.4 控制箱所有緊固件應有防止自行松脫措施。
4.3.5 控制箱的所有黑色金屬零部件均應采取防銹措施。
4.3.6 控制箱應設有螺紋為M8的內外接地螺釘,并標注接地符號“〨"。
4.3.7 控制箱外殼在明顯處應設有清晰、*性的凸紋標志“ExdeⅡBT4"或“ExdeⅡCT4"。
4.3.8 ⅡB級動力箱隔爆接合面參數
平面隔爆接合面:L≥13.5mm、l≥9.5mm、ic≤0.15mm;傳動軸圓筒隔爆接合面:L≥25mm、 ic≤0.15mm;隔爆螺紋接合面:M18×2-6H/6g、嚙合扣數≥9扣、L≥18mm。
接合面表面平均粗糙度Ra不超過3.2μm。
4.3.9 ⅡC級動力箱隔爆接合面參數
Q/YA15-2010
止口隔爆接合面:L≥25mm、f≤1mm、l≥20mm、ic≤0.10mm;傳動軸圓筒隔爆接合面:L≥25mm、 ic≤0.15mm;隔爆螺紋接合面:M18×2-6H/6g、嚙合扣數≥9扣、L≥18mm。
接合面表面平均粗糙度Ra不超過3.2μm。
4.3.10 控制箱的隔爆接合面應有防銹措施,可涂204-1置換型防銹油。
4.3.11 控制箱外殼外表面宜涂銀灰色粉末漆。
4.3.12 控制箱應設置銘牌,材質應采用耐化學腐蝕的材料制造。
4.4 性能要求
4.4.1 控制箱內裝元件的技術特性除符合本標準規(guī)定外,還應符合各自產品標準的有關規(guī)定。
4.4.2 控制箱的絕緣性能應承受50Hz、電壓2500V的工頻耐壓試驗,歷時1min(出廠檢驗歷時1S)無擊穿和閃絡現象。動力箱的絕緣電阻不小于20MΩ。
4.4.3 控制箱外殼zui高表面溫度不超過130℃。
4.4.4 控制箱的外殼應承受7J沖擊能量的沖擊試驗,不得損壞和發(fā)生影響防爆性能的變形。
4.4.5 控制箱的隔爆外殼精加工后,應逐件進行靜壓試驗,試驗壓力ⅡB級為1MPa,ⅡC級為1.5MPa,加壓時間10S,外殼無結構損壞或可能影響隔爆性能的*變形,則認為試驗合格。
4.4.6 控制箱的密封圈應采用橡膠制造,應符合GB3836.1-2000附錄D中D3.3條規(guī)定的老化試驗要求。
4.4.7 控制箱電纜引入裝置應能夾緊電纜,應符合GB3836.1-2000附錄D中D2.3的要求。
4.4.8 控制箱電纜引入裝置的密封性能應符合GB3836.2-2000中附錄D2.1條的要求。
4.4.9 控制箱的隔爆外殼,應符合GB3836.2-2000中15.1.2.1規(guī)定的靜壓試驗要求。
4.4.9 控制箱的隔爆外殼,應符合GB3836.2-2000中15.1.2.2規(guī)定的動壓試驗要求。
4.4.10 控制箱的隔爆外殼應承受GB3836.2-2000中15.2規(guī)定的內部點燃的不傳爆試驗要求。
4.4.11 控制箱外殼的防護能力應不低于IP54的要求。
4.4.12 控制箱各部分在正常工作條件下溫升極限值見表2和表3
表 2 接線端子溫升極限
接線端子材料 溫升極限 K
裸銅 60
裸黃銅 65
銅(或黃銅)鍍錫 65
銅(或黃銅)鍍銀或鍍鎳 70
其它金屬 65
表3 易近部件的溫升極限
易近部件 溫升 K
金屬 15
非金屬 25
4.4.13 控制箱熱動型脫扣器具有反時限特性,電磁脫扣器為瞬時動作,特性見表4(配電用)。
Q/YA15-2010
表 4 脫扣器動作特性
脫扣器額定電流
(A) 熱動型脫扣器(環(huán)境溫度+40℃) 電磁脫扣器動作電流(A)
1.05In(冷態(tài))
不動作時間(h) 1.30In(熱態(tài))
動作時間(h) 10In±20%
10≤In≤63 1 1
63≤In≤100 2 2
注:電動機保護用斷路器1.0In不動作時間均為2h;動作電流為1.20In(熱態(tài)),動作時間均為2h。電磁脫扣器動作電流為12In±20%(A)。
4.4.14控制箱額定短時耐受電流應不小于表5的規(guī)定
表5 額定短時耐受電流
額定電流In A 額定短時耐受電流Icw的zui小值 KA
In≤2500 12In或5KA,取較大者
4.4.15 控制箱額定短路分斷能力不低于25KA。
4.4.16 控制箱在正常工作條件下的操作循環(huán)次數1萬次,其中不通電操作循環(huán)次數8500次,通電操作循環(huán)次數1500次,其操作頻率120/h。
5 試驗方法
5.1 控制箱的工頻耐壓試驗按GB14048.1-2006中8.3.3.4條的有關規(guī)定進行。
5.2 絕緣電阻測量用1000V、0~1000MΩ兆歐表測量帶電端子與殼體之間。
5.3 控制箱的溫升試驗按GB14048.1-2006中 8.3.3.3條,溫度試驗按GB3836.1-2000中23.4.6.1條有關規(guī)定進行。
5.4 控制箱外殼沖擊試驗按GB3836.1-2000中23.4.3.1條的有關規(guī)定進行。
5.5 控制箱絕緣套管扭轉試驗按GB3836.1-2000中23.4.5條規(guī)定進行。
5.6 控制箱的彈性密封圈材料老化試驗按GB3836.1-2000附錄D中D3.3條的有關規(guī)定進行。
5.7 控制箱的引入裝置的密封圈夾緊試驗按GB3836.1-2000中附錄D3.1條的有關規(guī)定進行。
5.8 控制箱的引入裝置的密封試驗、機械強度試驗按GB3836.2-2000中附錄D2.1和D2.2條的有關規(guī)定進行。
5.9 控制箱隔爆外殼的靜壓試驗按GB3836.2-2000中15.1.2.1條的有關規(guī)定進行。
5.10 控制箱隔爆外殼動壓試驗按GB3836.2-2000中15.1.2.2條的有關規(guī)定進行。
5.11 控制箱隔爆外殼內部點燃的不傳爆試驗按GB3836.2-2000中15.2條有關規(guī)定進行。
5.12控制箱過電流脫扣器動作特性試驗按GB14048.2-2008中8.3.3.1的有關規(guī)定進行。
5.13控制箱的額定短時耐受電流試驗按GB14048.2-2008中8.3.2.1條的有關規(guī)定進行。
5.14控制箱的額定短路分斷能力試驗按GB14048.2-2008中4.3.5.2.2條有關規(guī)定進行。
5.15 控制箱的操作性能試驗按GB14048.2-2008中7.2.4.2的有關規(guī)定進行 。
5.16 控制箱外殼防護能力試驗按GB4208的規(guī)定進行。
6 檢驗規(guī)則
6.1 檢驗分類
控制箱檢驗分出廠檢驗和型式試驗。
6.2 出廠檢驗
Q/YA15-2010
6.2.1 出廠檢驗是在產品出廠前對產品逐臺進行檢驗和試驗。
6.2.3 出廠檢驗項目
a)外觀檢查(4.3.1,4.3.4,4.3.5, 4.3.6, 4.3.7, 4.3.10, 4.3.11,4.3.12);
b)隔爆參數檢查(4.3.8, 4.3.9);
c)電氣間隙、爬電距離檢查 (4.3.2) ;
d)隔爆外殼的靜壓試驗(4.4.5);
e)工頻耐壓試驗、絕緣電阻測量(4.4.2)。
6.3 型式試驗
型式試驗的目的是驗證定型的動力箱的設計性能是否符合本企業(yè)標準要求。
型式試驗是新產品試制投產必須進行的試驗。只有當產品設計、制造工藝、使用原材料或零部件結構有更改,可能影響動力箱防爆性能時,才需要重新進行有關項目的型式試驗。正常生產的產品每隔五年進行一次。任一型式試驗的試品,從出廠檢驗合格的產品中,任意抽取2臺進行試驗,2臺試品試驗都合格,才能認為型式試驗合格。否則必須分析原因,采取技術措施甚至改進設計、工藝等再重新進行試驗,直到型式試驗合格為止。
型式試驗項目:
所有出廠檢驗項目;
溫升試驗、溫度試驗;
外殼沖擊試驗;
絕緣套管扭轉試驗;
彈性密封圈材料老化試驗;
f)引入裝置的密封圈夾緊試驗;
g)引入裝置的密封試驗;
h)隔爆外殼耐壓試驗;
I)隔爆外殼內部點燃的不傳爆試驗;
J)外殼防護能力試驗;
k)過電流脫扣器動作特性試驗;
l)額定短時耐受電流試驗;
m)額定短路分斷能力試驗;
n)操作性能試驗。
7 標志、包裝、運輸與貯存
7.1 標志
7.1.1 控制箱應在顯著位置設有凸紋標志ExdⅡBT4。
7.1.2 控制箱的銘牌材質應采用耐化學腐蝕的材料,如青銅,黃銅或不銹鋼。
7.1.3 控制箱的銘牌應包括下列各項:
a)制造廠名;
b)產品型號、名稱;
c)額定工作電壓、支路額定電流;
d)防爆標志;
Q/YA15-2010
e)防護等級;
f)防爆合格證號;
g)制造日期。
7.2 包裝
7.2.1 控制箱的包裝應符合GB/T13384的規(guī)定。
7.2.2 包裝箱內隨同產品攜帶的技術文件有:
檢驗合格證;
b)使用說明書;
c)裝箱單。
7.2.3 包裝箱外壁應有清晰的文字和標志,內容如下:
a)制造廠名稱、地址、;
b)產品型號及名稱;
c)產品數量;
d)包裝箱外形尺寸“長×寬×高"及毛重;
e)收貨單位名稱和地址;
f)“小心輕放"、“怕濕"、“向上"等字樣或標記。
7.3 運輸及貯存
7.3.1 控制箱在運輸過程中,應有防雨雪侵襲的措施。
7.3.2 控制箱應貯存在空氣流通,空氣相對濕度不大于90%,溫度不高于40℃,不低于-25℃的倉庫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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